南通大众燃气海门分输站接气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有限公司的南通大众燃气海门分输站接气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管道起点位于沿海管道海门分输站,终点位于苏通科技园高中压调压站。
2、工程规模:新建城镇燃气管道1条,管道总长12.97KM,设计压力4.0Mpa,管径DN500;本工程在上游海门分输站内调压、计量设施后,建加臭装置一套,在苏通科技园高中压调压站内改扩建,新增过滤计量装置1套,设计规模与刘桥门站规模匹配,小时最大流量为210000Nm3/h。在进站端预留接收临时清管器接口,用于管道清管时使用。
3、工程总投资:约380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监理服务期:前期+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保修期,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分为壹个标段,委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办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并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六、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6.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6.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6.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无在监工程。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
7.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燃气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规模:设计压力≥4.0Mpa),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上述三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④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⑤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能体现该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7.2拟派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燃气管道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规模:设计压力≥4.0Mpa),并担任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职务。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②上述三项业绩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业绩规模的,还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③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④如竣工验收证明上未体现竣工验收时间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⑤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专业监理工程师姓名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能体现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明材料。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9日14时(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4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信息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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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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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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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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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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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工农北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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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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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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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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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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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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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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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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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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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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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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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
附件:
责任承诺书.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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