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4-09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100-01286 二 、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47-2号(29-3) 中标(成交)金额:98.09(%) 评审总得分:83.8(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47-2号(29-3) 中标(成交)金额:97.41(%) 评审总得分:83.8(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4时32分55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4时33分19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4时33分38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10栋10号 中标(成交)金额:98.55(%) 评审总得分:87(分)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万泉街10栋10号 中标(成交)金额:99.85(%) 评审总得分:86.7(分)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47-2号(29-3) 中标(成交)金额:96.02(%) 评审总得分:83.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001包: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测用车)(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包号序号:001 服务范围: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测用车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全部服务范围内容。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全部服务需求内容。 001包: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测用车服务需求 一、七座面包车: 1.车辆类别:七座面包车。 2.是否需要司机:否 3.预计使用数量(台月):2 ★车辆要求: 1.车龄在三年以内,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排量1.5T及以上;自动挡车型。 3.座位:7座,布局2+2+3; 4.尺寸:车身尺寸不小于4800mm*1800mm*1700mm; 5.安全性配置:车辆设施齐全且整洁,并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等); 6.要求整车空调。 7.租赁租期:签订合同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用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用车 二、轿车: 1.车辆类别:七座面包车、轿车。 2.是否需要司机:否 3.预计使用数量(台月):20 ★车辆要求 1.车龄在四年以内, 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排量1.5L及以上,自动档; 3.座位5座; 4.尺寸:车身尺寸不小于4600mm*1700mm*1600mm; 5.安全性配置:车辆设施齐全且整洁,并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等); 6.要求整车空调。 7.租赁租期:签订合同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用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用车 服务时间:001包-005包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1个月;006包-008包,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0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002包: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抽样车)(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包号序号:002 服务范围: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抽样车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全部服务范围内容。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全部服务需求内容。 002包: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抽样车服务需求 1.车辆类别:商务车(7座及以上) 2.是否需要司机:是 3.预计使用数量(台月):16台(根据实际工作量的情况用车数量会有变化,如果有紧急的抽验工作需求,需临时增加车辆。) 一、★车辆要求 1.车龄不能超过2年,且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商务车(7座及以上),排量2.0L及以下,车况良好,车辆前、后均有空调出风口。 2.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提供的车辆始终要包含2台后排空间可放置尺寸为不小于980cm*520cm*820cm的冰柜。 3.除2辆可装冰柜的车辆外,其他所租车辆均为自动挡。 4.车辆最后一排座可拆卸,放置冰箱或冷藏箱。 5.车辆要求有ETC及车辆定位系统,定位系统用于监控车辆日常工作轨迹。 二、司机要求: 1.租赁期内,工作期间供应商委派提供服务的司机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 2.车辆停放位置:沈阳市沈北新区秋月湖街67号;沈阳市铁西区滑翔路26号;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号。如地址变化随迁。停放位置按规定要求。 三、租赁租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用途:抽样业务 服务时间:001包-005包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1个月;006包-008包,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0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1,006包 服务要求:总体需求 1.租赁车辆保险应具有交强险和商业险。车辆商业保险最低应包含: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200万元)、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含驾驶员和乘客,每座位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保期限涵盖通勤服务合同全过程。如发生交通事故,理赔费用由保险公司或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须提供保险证明或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车辆保险满足上述要求,如中标后车辆保险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2.除车辆租赁期间的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外,租赁期间的其它车辆使用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车辆保险费、修车费用、保养费用、检车费用、违章罚款(供应商委派司机造成的)、司机工资、司机加班费、误餐费、补助费等,均由租赁公司承担。车辆故障须提供救援并且修理期间须提供相同或相似车型的替代用车。因应急检验、临时增加抽检任务临时租车应按长期租赁车辆同等价格。 3.车辆产权均为投标人所有,不允许有挂靠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如中标后提供车辆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4.车辆故障须提供救援并且修理期间须提供满足上述车辆要求的相同或相似车型的替代用车。临时日租车需满足上述车辆要求的相同或相似车型,应按长期租赁车辆同等价格。 5.司机要求:身体健康,有驾驶员体检证明,且具有与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证,5年及以上驾龄。 6.临时用车及临时性代驾相关费用按照采购标准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0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14座及以上面包车通勤及检定用车服务标准:车龄为6年以内14座及以上面包车,车况良好并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 2、7座小型车服务标准:车龄4年以内,排量1.5L及以上自动挡燃油车或纯电新能源车,车辆外部尺寸须满足长宽高4800×1820×1750及以上,轴距为2800及以上;车况良好,车辆须配置后排空调;后部座椅放倒后空间需满足1000升及以上放置检测仪器的空间。 3、5座小型车服务标准:车龄4年以内,自动挡,燃油车或纯电新能源(须配备安装充电桩),车辆外部尺寸须满足长宽高4400×1850×1640及以上,轴距为2680及以上;车况良好,后部座椅放倒后空间需满足900升及以上放置检测仪器的空间。 4、手动中顶长轴流动检定服务车服务标准:车龄5年以内,座位数:七座,发动机:柴油2.2T及以上,车辆外部尺寸须满足长宽高5820×1970×2360及以上,除前排驾驶座、副驾驶座需具有空调暖风外,后排座椅须具有独立暖风空调系统。后排门:滑动车门,后部车门:对开门,乘员座椅后内部空间进行符合采购方要求的改装。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2,007包 服务要求:总体需求 1.租赁车辆保险应具有交强险和商业险。车辆商业保险最低应包含: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额不低于200万元)、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含驾驶员和乘客,每座位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保期限涵盖通勤服务合同全过程。如发生交通事故,理赔费用由保险公司或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须提供保险证明或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提供的车辆保险满足上述要求,如中标后车辆保险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2.除车辆租赁期间的加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外,租赁期间的其它车辆使用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车辆保险费、修车费用、保养费用、检车费用、违章罚款(供应商委派司机造成的)、司机工资、司机加班费、误餐费、补助费等,均由租赁公司承担。车辆故障须提供救援并且修理期间须提供相同或相似车型的替代用车。因应急检验、临时增加抽检任务临时租车应按长期租赁车辆同等价格。 3.车辆产权均为投标人所有,不允许有挂靠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如中标后提供车辆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4.车辆故障须提供救援并且修理期间须提供满足上述车辆要求的相同或相似车型的替代用车。临时日租车需满足上述车辆要求的相同或相似车型,应按长期租赁车辆同等价格。 5.司机要求:身体健康,有驾驶员体检证明,且具有与车型相符合的驾驶证,5年及以上驾龄。 6.临时用车及临时性代驾相关费用按照采购标准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0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中巴客车通勤及检定用车服务标准:车龄为6年以内19座及以上中巴客车,车况良好并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 2、14座及以上面包车服务标准:车龄6年以内,排量2.4L及以上(汽油)或排量2.5L及以上(柴油)。车况良好,车辆配置后排空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008包: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3)(C******其他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包号序号:008 服务范围: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3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全部服务范围内容。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全部服务需求内容。 008包: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3用车需求 一、7座小型车 1.车辆类别:7座小型车 2.是否需要司机:否 3.预计使用数量(台月):5 ★车辆要求: 1.车龄4年以内,排量1.5L及以上自动挡燃油车或纯电新能源车(须配备安装充电桩)。 2.车辆外部尺寸须满足长宽高4800×1820×1750及以上,轴距为2800及以上; 3.车况良好,车辆须配置后排空调; 4.后部座椅放倒后空间需满足1000升及以上放置检测仪器的空间。 5.每台车最高月租金(不含司机费用):3600元(月台) 6.租赁租期: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计20个月。 用途:计量检测用车 二、5座新能源小型车 1.车辆类别:5座新能源小型车 2.是否需要司机:否 3.预计使用数量(台月):1 ★车辆要求: 1.车龄4年以内,自动挡,纯电新能源,车辆外部尺寸须满足长宽高4400×1850×1640及以上,轴距为2680及以上 2.车况良好,后部座椅放倒后空间需满足900升及以上放置检测仪器的空间。 3.每台车最高月租金(不含司机费用):3400元(月台) 4.租赁租期: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计20个月。 用途:计量检测用车 服务时间:001包-005包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1个月;006包-008包,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预计20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董宇峰、刘璐、吴荣华、刘贺冬、边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656.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423.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777.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的100%收取。每包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16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 90 号 联系方式:郭雷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佳忆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服务中心(沈阳市检验检测中心)车辆租赁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_00.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_00.jpg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jpg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沈阳计量测试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_00.jpg |